一、法院判定借名买房成立吗
法院判定借名买房是否成立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要看是否有书面借名协议,明确约定借名买房相关事宜。若有,对认定借名买房具有重要证明作用。其次,购房款的实际支付情况很关键,如实际出资人是否有出资记录等。再者,房屋的实际使用、管理情况,比如是否实际居住、缴纳物业费等也会被考虑。另外,双方的陈述及相关证据证明力也影响判定。若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排除其他合理怀疑,法院一般会判定借名买房成立;反之,若证据不足或存在矛盾无法厘清,法院可能不予认定。
二、法院判定借条无效怎么办
若法院判定借条无效,首先应查看判决书中载明的无效理由。常见导致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借贷行为违法、违背公序良俗、存在虚假诉讼等。
若认为法院判定有误,可在上诉期内(民事判决的上诉期是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提交新证据或指出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
若上诉期已过,可通过申请再审来救济,但需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等法定情形。
若借条无效是因自身原因,如明知对方借款用于违法活动仍出借,要接受相应结果,同时可与对方协商处理借款返还等事宜。
三、法院判定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判定借条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主体不适格,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借条,因其不能辨认自身行为,该借条无效。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借条,受损害方请求法院撤销后,借条自始无效。三是内容违法,借条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上限,超过部分无效;若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如贩毒、赌博等,借条也会被判定无效。四是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为维系不正当男女关系而出具的借条,法院会认定无效。五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出借人与借款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借条同样无效。
关于法院判定借名买房成立吗,不少人关心的不仅是判定本身,还有后续的实操问题。比如借名买房成立后,如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毕竟即使法院确认了借名关系,若未及时办理过户,房屋仍登记在出名人名下,可能面临被查封、处分的风险。另外,若借名买房不成立,实际出资人可能面临房款无法追回、房屋归属出名人的法律后果,这也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关键点。如果您正纠结借名买房的判定标准、成立后的过户流程,或是不成立的风险规避,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帮您理清细节,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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