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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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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93534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期间即使不动产所有权发生变化,租赁合同仍然继续有效,承租人有权继续居住,是对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那么,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律图小编整理了以下法律法规供您阅读。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5、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是对善意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债权物权化的体现。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律图网站的律师询问,我们有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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