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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产权到底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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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1903人看过
导读:期房在未完成竣工交付等手续前,产权归属未完全确定。购买期房时,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合同,仅享有基于合同的期待权,此时房屋产权仍归开发商。只有房屋竣工验收,购房者付清款项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从开发商转移到购房者名下。期房阶段,购房者权益不等同完整产权,最终归属需满足条件确定。
期房产权到底属于谁

一、期房产权到底属于谁

期房产权在未完成竣工交付等一系列手续之前,其产权并未完全确定归属。

在购买期房阶段,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购房者享有基于合同约定的期待权。但实际上,房屋的产权登记通常在房屋竣工并完成相关手续后才进行,在这之前,房屋的产权仍归开发商所有。

只有当房屋通过竣工验收,购房者完成了全部购房款项的支付,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此时房屋的产权才正式从开发商转移至购房者名下,购房者才真正拥有该房屋的产权。

所以,在期房阶段,购房者虽对房屋有一定的权益,但并不等同于拥有完整的产权,其产权的最终归属需在满足一系列条件后才得以确定。

二、期房产权纠纷法律上如何判定归属

期房产权纠纷归属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若签订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以合同为准。合同明确了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权利义务,是判定归属的重要依据。购房者依约支付房款,履行合同义务,在符合交房等条件下,有权要求开发商办理产权登记,此时房屋归属购房者。

其次,看预告登记情况。根据法律,购房者办理预告登记后,未经其同意,开发商处分该房屋不发生物权效力,能保障购房者对房屋的权益。

再者,若存在一房多卖等情况,已办理产权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房屋产权;均未登记的,先合法占有房屋者优先;既未登记也未占有,合同先成立者优先。但恶意抢先办理登记或占有房屋的除外。

三、期房交付前产权纠纷法律上咋判

期房交付前产权纠纷判决需结合具体情形。

若因开发商“一房二卖”引发纠纷,在两份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已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优先取得产权;均未登记的,先行合法占有房屋者优先;都未占有的,先支付购房款者优先;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合同成立在先的买受人优先。

若因购房人自身原因,如未按约定支付房款,开发商可能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若因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等违约行为导致纠纷,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严重时可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法院通常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当我们探讨期房产权到底属于谁时,要明确在期房阶段,虽然购房者已签订购房合同并付了款,但在房屋交付并完成产权登记前,产权并未完全归属购房者。在此期间,开发商仍对房屋有一定管理和处置权。不过,购房者拥有合同约定的权益。比如,如果开发商出现违约等情况,购房者可依据合同维权。而且在房屋交付后,需尽快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才能真正拥有完整产权。若你对期房产权归属的更多细节,如在特殊情况下产权的认定、办理产权登记的具体流程等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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