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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有无保管车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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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1 · 2192人看过
导读:通常,若停车场与车主未明确约定保管关系,仅提供停车场地,多视为场地租赁,停车场只需保障场地安全、正常使用,不对车辆丢失损坏担责。但如果停车场设置明显保管标识或收取保管费用等,双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停车场就需妥善保管车辆,因保管不善致车辆损失要担责。总之,要依具体行为和约定判定其保管义务。
停车场有无保管车辆义务

一、停车场有无保管车辆义务

1.通常情况下,若停车场与车主未明确约定保管关系,其无保管车辆义务。仅提供停车场地让车主自行停车,多视为场地租赁,仅需保障场地安全、正常使用,不对车辆丢失损坏担责。

2.然而,若停车场在停车区域设置明显保管标识或收取保管费用等,便可视作双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此时停车场应对车辆妥善保管。若因保管不善致车辆丢失或损坏,需承担赔偿责任

3.综上,需依据停车场具体行为及双方约定来判定其是否有保管车辆的义务。

二、停车场车辆被盗其是否担法律责任

停车场车辆被盗,其是否担责需分情况判断。

若停车场是收费性质,双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依据《民法典》规定,保管人应妥善保管保管物。若停车场未尽到应有的注意和保管义务,如安全保护措施缺失、监控损坏等导致车辆被盗,停车场需承担赔偿责任。

若为免费停车场,需看其是否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若停车场对车辆被盗存在明显过错,比如明知安全保护有漏洞却不采取措施,也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若无过错,则一般不承担责任。

车辆被盗后,车主应及时报警并收集相关证据,如停车凭证、监控视频等,以便后续维权。

三、停车场车辆被盗,其是否担责

停车场对车辆被盗是否担责,需视具体情况判断。

若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双方形成有偿保管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保管人应妥善保管保管物,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若停车场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如监控损坏、安全保护人员脱岗等导致车辆被盗,停车场需承担赔偿责任。

若为免费停车场,需看其是否有重大过失。若存在明显管理漏洞,比如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若已尽到基本注意义务,则可能无需担责。

车主应及时报警,并收集停车凭证、缴费记录等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当我们探讨停车场有无保管义务的时候,除了明确其是否有保管义务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停车场有保管义务,在车辆出现损坏或丢失等情况时,其应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范围。另外,如果停车场声称自己无保管义务,那么车主在此情形下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问题对于车主在停车场停车时的权益保障至关重要。你在停车场停车时是否对这些有所疑问呢?要是对停车场保管义务相关的责任界定、权益维护等问题仍存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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