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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电物业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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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0 · 5144人看过
导读:若物业方违法停电,需向业主赔偿。但电路维修导致的临时停电,物业无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不得因欠费停水、电、暖气、煤气催缴物业费。物业无权因欠费暂停供电。
小区停电物业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小区停电物业要承担什么责任

若物业方进行的停电行为被判定为违法行为,则需承担向业主支付赔偿款的责任。

然而,若是因电路维修工程所引发的临时性停电,物业不负有任何责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提供者不得以停止供应电能、水、暖气和煤气等手段向住户追缴物业管理费用。因此,物业方无权因住户未按时缴纳电费而暂停其电力供应。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小区停车费收费标准

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设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的地面停车服务以每辆车每月为单位进行收费,其收费上限设定为人民币70元;针对临时驶入该范围的社会机动车辆,在其首次停靠时间不计入收费范畴之内,而自超出首次停靠时间起按照每小时人民币2元的标准计算费用(倘若不足一小时则视为一小时计算),每日累计最高收费额度为人民币10元(仅限于24小时以内)。

值得注意的是,小区内部道路、绿化带以及其他依法规定为业主共有财产的地区,在此类区域停放车辆无需缴纳任何形式的停车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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