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谁缴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建设单位作为物业的初始所有权人,在物业未出售或未交付给买受人期间,其对物业负有管理维护等相关责任。物业服务企业为该物业提供了物业服务,建设单位理当承担相应的费用。当物业出售并交付给业主后,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义务人就转变为业主。所以,在这种已竣工未出售的情形下,建设单位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物业费。
二、已竣工未售物业的物业费由谁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物业费通常由建设单位承担。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这是因为建设单位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在未将物业出售交付给业主前,享有物业权益,所以应承担相应的物业费。待物业出售并交付给业主后,物业费的交纳义务一般就转移给业主。不过,具体承担情况还需结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若有特殊规定从其约定。
三、已竣工未售物业产生的滞纳金谁来承担
已竣工未售物业产生的滞纳金承担主体,需依具体情况确定。通常,若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没约定时,看是由于谁的违约行为导致。
若开发商原因,如未及时缴纳相关费用、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那滞纳金应由开发商承担。因为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在物业未售阶段对物业负有管理和缴费责任。
要是因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存在瑕疵等自身原因导致,滞纳金一般由其自行承担。
若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后,虽未交付但约定相关费用及责任转移给业主,此时符合条件下业主可能承担滞纳金。
当探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谁缴费这一问题时,除了明确缴费主体,还有相关的衍生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缴费的标准如何确定,是按照统一的物业收费指导价,还是根据该物业的具体档次和服务内容来制定。另外,缴费的时间节点也很关键,是从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还是以达到可交付使用状态为准。如果您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缴费问题上存在疑问,或是对缴费标准、时间节点等有困惑,别让难题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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