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我是怎样取回购房定金

我是怎样取回购房定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29 · 1934人看过
导读:定金是在缔结或履践合约前交付的预先确定数额款项或替代性财务担保物品。交付定金方为定金给付人,收受方为定金接受人。当事人可决定支付定金作债权信用保证。债务方履行义务后,定金可折算为价款或退还。
我是怎样取回购房定金

一、西安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吗

所谓定金,指的是在缔结或者履践某个合约之前向对方交付一笔预先确定数额之款项或是替代性的财务担保物品。

向对方交付定金的一方被称之为定金给付人,而收受定金的另一方则为定金接受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可自行决定由哪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用作债权的信用保证。

倘若债务方完全履行了其应尽的义务,那么定金就应有条件地折算为价款或者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吗?

购房定金不退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定金合同是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定金一经交付,定金合同即生效,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所以说,如果给付购房定金的一方不想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话,收受一方不退还购房定金的行为是合法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西安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网站地图

更多#房屋买卖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房屋买卖最新文章

遇到房屋买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