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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纠纷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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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1647人看过
导读:遇到住宅地产纠纷,尤其是涉及建筑质量问题时,可寻求政府建设管理部门、消协及质检机构的帮助。若焦点在购房合同争议,则应及时通过法院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统称此类涉及住房及土地使用权的争议为“房地产纠纷”,涵盖了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间的所有地产权属与权益纷争。
购买房屋纠纷找谁

一、购买房屋纠纷找谁

当遇到涉及住宅地产方面的矛盾纠纷时,倘若该争议涉及到建筑物本身质量欠佳的相关事宜,您有权寻求与地方政府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消费者权益保障协会乃至质量监管单位等关联组织的积极干预和协同支持,从而能够有效地化解此类纠纷。然而,倘若您的主要关注点在于在购房过程中所签署的买卖合同,那里便应当毫不延迟地选择通过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寻求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在此特别说明的是,我们习惯上称这类牵扯到住房及土地使用权谈判事项的争议为“房产纠纷”或者更为精确地说,即所谓的“房地产纠纷”。由此可见,不论在何种情况之下,无论是公民个人、法人还是其他各类社会团体及其成员之间,亦或是这些实体之间围绕着住宅地产权属与权益所产生的所有纷争,都会自动被划入“房地产纠纷”这个范畴之内。《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送达催告通知,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

催告后三个月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买房屋纠纷找谁”,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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