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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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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1520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签订的租赁合同不一定有效。

如果是因为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则就该房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如果不是因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没有房产证的,则租赁合同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

一、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合同也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没有处分权的人签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视具体情况而定。无权处分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如果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如果未经追认的或者不同意的,该租赁合同是无效的,需要赔偿相对人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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