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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被执行的房产能行使居住权吗,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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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135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被执行的房产能行使居住权吗,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民法典被执行的房产能行使居住权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被执行的房产能行使居住权吗

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在人民法院执行前设立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后,不会影响居住权的行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前,房屋已经设立了居住权的,强制执行房屋不影响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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