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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开庭后双方能否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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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868人看过
导读:物业纠纷开庭后双方是可以庭外和解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是可以协商进行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是可以签订协议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物业纠纷开庭后双方能否庭外和解?

一、 物业纠纷开庭后双方能否庭外和解?

物业纠纷开庭后双方是可以庭外和解,法律规定可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处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另外,还可以由第三人调解处理,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二、物业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

民事诉状一般分为五大基本部分: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因物业纠纷起诉的情况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物业和业主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来追究有关责任,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并依法提出起诉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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