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子给孩子,本来是一份满满的爱与关怀,可生活中总会出现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状况,让家长们萌生出收回房子的想法。比如孩子得到房子后,对父母的态度变得冷漠,不尽赡养义务;或者孩子有一些挥霍房产、损害房产价值的行为。那么在房子已经给了孩子的情况下,到底有没有办法把房子收回去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探讨探讨。
一、赠与房产未过户的情况
如果房子只是口头或者书面约定赠与孩子,但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事情相对简单。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只要房子还没过户到孩子名下,家长随时可以反悔,收回房子。比如老张打算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赠与儿子小张,只是写了赠与协议,还没去办理过户,后来老张发现小张不务正业,担心房子给了他会被挥霍,老张就可以撤销赠与,不再把房子给小张。
二、已过户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
即便房子已经过户给孩子,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家长依然可以收回房子。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举个例子,老李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小李后,小李不仅不照顾年迈的老李,还经常打骂他,这种情况下,老李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收回房子。操作时,家长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邻居的证人证言等,证明孩子存在严重侵害自己权益或者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附条件赠与未满足条件
如果当初赠与房子是附了条件的,比如要求孩子必须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让自己在房子里居住到去世等,而孩子没有满足这些条件,家长也可以收回房子。例如,老王把房子赠与女儿小王,条件是小王要照顾他的日常生活。但小王拿到房子后,对老王不管不顾,老王就可以依据赠与协议,向法院主张撤销赠与。此时,家长要提供赠与协议,证明双方存在附条件赠与的约定,以及孩子未履行条件的相关证据。
四、受赠人同意返还
如果孩子通情达理,理解家长的难处,愿意主动把房子返还给家长,那也是一种收回房子的办法。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签订一份返还协议,然后去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子重新过户到家长名下。比如赵大爷把房子给了孙子小赵,后来赵大爷生病需要钱治疗,小赵主动提出把房子还给赵大爷,双方签订返还协议后,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房子就又回到了赵大爷名下。
房子给了孩子后想要收回,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还是有办法实现的。不过,收回房子可能会引发家庭矛盾,影响亲子关系。后续可能还会遇到孩子不配合办理手续、对收回房子的决定有异议等问题。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帮忙了。律图平台上有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的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收回房子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让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