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被告人孙XX接手孙某1经营的棋牌室,提供赌具邀人赌博,抽头渔利9万余元。4月18日,他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5月7日被执行逮捕,9月16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指控其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且系恶势力集团犯罪。
徐权峰律师在案发后接受孙XX委托为其辩护。他有着兰州大学法学硕士的深厚教育背景,这让他在面对复杂的法律条文和案件情况时,有着扎实的理论基础。徐权峰深知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标准,在仔细研究案件后,他认为孙XX的行为不构成恶势力犯罪,更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
恶势力犯罪指控不成立
徐权峰凭借自己多年的执业经验,尤其是曾办理多起无罪案件的经历,敏锐地察觉到公诉机关指控的问题。他指出,恶势力犯罪具有人数和手段特征。人数上,恶势力犯罪一般是3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手段上,需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而在本案中,孙XX的行为不符合这些特征,公诉机关指控其属于以孙XX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中较为固定的成员存在指控不实。同时,孙XX与孙XX二人无共同犯罪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抽头渔利证据不足
徐权峰还认为,指控孙XX开设赌场抽头渔利9万元证据不足,不属于情节严重。网络型开设赌场虽有情节严重的标准,但实体型开设赌场并无明确规定,不能简单套用。而且,本案中大部分证人证言关于抽头钱金额不一致,证人大多常年不在家,其关于棋牌室收入情况的证言不真实或为传来证据。除春节少量“拱猪”行为外,平时多是娱乐行为,即便认定开设赌场,也应以“拱猪”收取的台费作为抽头渔利金额。根据司法实践,实体型开设赌场涉案金额达十万元以上,且有典型赌场特征才属情节严重。
徐权峰作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总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有着丰富的办案资源和强大的沟通协调能力。他多次与公检法机关沟通,全方位挖掘有利因素。他还曾荣获合肥市十佳律师等称号,这些荣誉让他在为孙XX辩护时更有底气和信心。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徐权峰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孙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徐权峰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轻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智慧。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