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审批撤销纠纷
1993年,慈溪某村民获批136.8平方米住宅用地,1996年又以“住房困难”“无房”申请获批110平方米建房许可并于1999年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2017年,慈溪市人民政府认定其隐瞒住房情况、骗取建房批准,作出撤销1996年建房批文的决定,2019年送达。该村民不服诉至法院,原审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村民仍不服提起上诉。
杜海亮律师所在的律师团队接受上诉人委托后,凭借杜律师多年来深耕土地与房产领域,承办过百余件重大疑难案件的实务积淀,迅速梳理出案件核心争议点。确定以“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信赖利益应保护”为主要代理思路。庭审中,杜律师早年间在市级公安机关任职积累的扎实公法实务经验与案件研判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指出案涉审批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适用该法违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强调申请表非上诉人全部填写,且行政机关知晓其原有住房情况,认定骗取批准缺乏依据;同时主张上诉人建房使用二十余年,投入大量资金,信赖利益应受保护。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认定被诉撤销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及案涉撤销决定,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负担。
村集体房屋漏水承诺纠纷
宁波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因新村三期房屋顶层漏水,于2015年10月出具《承诺书》,承诺对12幢高层15楼屋顶重新施工及后续保修等。2017年,江西某购房者购入该项目顶层房屋,后因屋顶漏水诉至法院,要求合作社履行修复义务或支付替代维修款。法院查明购房者非本村村民且购房时间晚于《承诺书》出具时间,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杜海亮律师团队接受被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后,凭借杜律师作为浙江省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市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背景,确定核心抗辩思路。一是被告并非案涉房屋的建设、施工或监理单位,不承担法定保修义务;二是《承诺书》承诺对象为出具时的本村村民业主,权利与村民身份绑定,原告非本村村民且后续购房,无权主张相关权利;三是《承诺书》未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决议行为不成立。庭审中,律师围绕上述要点充分举证质证,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成功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宁波某设计院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将宁波某度假公司诉至法院,原告诉请被告支付合同款20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发现双方未办理真正意义上的结算,被告对账目金额有异议。
杜海亮律师团队接受原告设计院委托后,凭借杜律师多年在经济纠纷案件处理中积累的经验,擅长运用财产保全等法律手段的优势,迅速梳理案件证据,明确核心诉求为足额追回欠款并保障款项顺利履行。在案件庭审前,律师团队查封了被告公司的动产设备,第一时间挽回损失。同时杜律师凭借浙江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的专业理论知识,结合合同约定与欠款事实,在庭审调解阶段,就还款金额、期限及违约条款与被告展开协商,成功促成调解协议达成。协议设置严格违约惩罚机制,确保被告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同时明确保全账户解除条件与发票开具节点,兼顾双方权益。最终高效化解纠纷,最大程度保护了原告的合法利益。
这三起案例都展现了杜海亮律师及其团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超的办案能力。在宅基地审批撤销纠纷中,明确了宅基地审批撤销行为的事实认定标准与法律适用边界;村集体房屋漏水承诺纠纷厘清了村集体新村安置项目《承诺书》的效力边界和房屋法定保修义务的主体范围;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则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调解解决提供了实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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