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涉嫌诈骗罪案侦查阶段,董某因涉嫌诈骗罪,于2023年3月14日被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事拘留,2023年3月28日被执行逮捕。王正兵律师自2019年执业,专注刑事犯罪领域,接受委托后,开始了一系列证据梳理和补强工作。
案件中,董某通过打开免提的方式让诈骗份子与被害人进行通话,向被害人进行电信诈骗,致使被害人被诈骗9823元。最初,证据仅能证明董某实施了诈骗行为,但对于其是否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缺乏有力支撑。王正兵律师发现董某是在校学生,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这是重要的从轻情节。于是,王正兵律师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以证实董某的学生身份;同时,积极促成董某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书。
在庭审中,王正兵律师将这些证据一一提交,并阐述了董某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检察院认为王正兵律师提供的证据充分,能够证明董某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董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
王正兵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首先会关注犯罪嫌疑人的特殊身份和情节,如是否为初犯、偶犯,是否为在校学生等;其次,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获得谅解书;最后,充分与公安、检察院沟通,将证据和观点清晰地传达,争取司法机关的支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