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张XX农产品买卖定金纠纷一案开庭时,原告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计30万,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佟高峰律师自2023年执业,擅长处理合同事务、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等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此次案件,佟高峰律师代理被告张XX。在这起案子中,原被告签订辣椒收购合同,原告支付定金15万元,然而后续原告却以被告单方违约、拒不履行合同为由提起诉讼。
被告张XX辩称,案涉辣椒地实际为其子承包,自己属于无权处分;合同约定定金远超法定20%上限,约定无效;原告未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定金,已构成违约;自己已将全部款项原路退回,原告无实际损失。为了完整还原事实,佟高峰律师围绕无权处分、定金限额、原告违约、款项已全额退还四大核心要点展开抗辩,把土地承包合同、银行流水、微信记录等证据梳理出来提交给法院。
庭审时,原告可能会质疑土地承包合同的关联性,认为无法证明被告无权处分;也会针对银行流水和微信记录,强调退款时间和违约判定无关等理由进行质证。然而佟高峰律师据理力争:对于土地承包合同能清晰显示土地权属,证明被告无处分权;银行流水和微信记录能证明被告已全额退款,且结合时间线可看出原告违约在先。
最终,法院采纳了佟高峰律师绝大部分抗辩意见。法院认定合同定金超过标的额20%的部分无效,合法定金仅为12.2万元;综合双方过错,将违约金调整为合法定金的40%即48800元;驳回了原告要求双倍返还定金15万元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原告自行承担。至此,被告仅需支付48800元,较原告诉请减少了10余万元。
在处理这类合同纠纷时,佟高峰律师往往围绕合同的关键要点,从主体资格、合同条款合规性、双方履约情况以及款项流向等方面入手,全面审视证据,再结合证据完整还原事实真相,以有力的证据和合理的抗辩应对对方的诉求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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