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诉廖先生、深圳某租赁有限公司、中国某公司交通事故赔偿案,当法院判决书送达时,梁先生才松了一口气。田大龙律师自2018年起执业,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2021年3月,梁先生因交通事故右腿严重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2021年12月,伤情未稳定时,梁先生被迫与被告方签订《和解协议》,获赔43.8万元后“就此了结”。然而,协议签订后梁先生伤情急剧恶化,最终小腿截肢,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
田大龙律师接受委托后,将诉讼重点放在“撤销原和解协议”上。他深入分析,指出梁先生签订协议时伤情危重、缺乏充分判断能力,且后续截肢是“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先生明显不公,符合合同撤销条件。为此,田律师指导梁先生收集了后续多次住院的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结论显示,梁先生截肢与交通事故的关联度为100%,假肢更换周期为3年/次。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协议已履行、撤销权已超期”的抗辩。田大龙律师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论证梁先生自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时才知晓重大变化,撤销权并未超过一年除斥期间。
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大龙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了原和解协议。法院经审理认为,梁先生签订《和解协议》后发生截肢这一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五级伤残远超出协议签订时的九级伤残预期,继续履行原协议显失公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撤销原《和解协议》。梁先生总损失核定后,扣除保险公司已支付的25万元及梁先生自担20%责任后,法院判决被告中国某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梁先生经济损失554903.5元。
田大龙律师在处理此类证据问题时,会先明确诉讼核心方向,再围绕该方向收集关键证据,同时精准引用法律条文应对对方抗辩,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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