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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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提前终止合同中违约金的处理策略1. 对违约金的规制需在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基础上进行实施,且最高金额不得超出因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实际损失的比例上限30%。2. 若双方并未就违约金事宜进行约定,则应依据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终止之日止的租金收益损失数额进行赔偿计算。所谓违约金,即是根据当事人的事先约定或由法律直接设定,当其中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约定款项的一种经济责任形式。

关于房屋租赁关系中押金与违约金的处理方式依照我国现行各部法律法规之相关条款,若承租方未能完成租赁契约中商定的承租义务,即停止租赁该房舍、放弃租赁权限等情况下,尽管其在租赁过程中已经交付了押金,且租赁合约亦对违约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设定,但是鉴于违约金的规定为强制性法律模式,因此承租方可从返还押金和支付违约金这两种方式中遴选其中之一作为违约救济渠道。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并非固定不变,而是要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损失来确定。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了违约金的金额或计算方法,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但如果违约金金额过高或过低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经济损失、履行情况、过失程度以及预期收益等因素,酌情裁定违约金的数额。

房东违规收取租房预付定金时,承租人有权依据定金制度追讨。定金是合同签订时的担保,守约方支付,用于保障债务履行。金额一般不超过主合同金额的一半,双方可协商。若房东违规,承租人有权要求双倍返还。

租房违约时,违约金不应超总损失的30%,否则违法。若出租人要求支付高达200%的违约金,超出法律规定,建议双方协商调整。协商无果,承租方可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申请降低违约金。法院将依法审查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