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不租了是扣押金还是违约金如何处理
关于房屋租赁关系中止后押金与违约金的处置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承租方终止租赁房源时,倘若已经缴付了押金,并且在合同中亦对此有所约定,则该情况下只能从中选取单一的违约惩戒措施,不能既收取押金不予返还又强制承租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房子不租了合同如何处理
若房屋租约期限未满之时,因出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合作协议内容而导致无法继续执行协议,此种情况被定义为违约行为,致使合同自动解约。
在这种状况下,负有违约责任的一方需按照合约事先约定或者遵循相关法规的要求来承担相应的违约成本。
当租约期满之际,双方若不再进行续签,那么该份租约将自动失效,此时承租人需要无条件地归还其所拥有的租赁财产。《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三、房子不租了水电费能从押金里扣吗
关于是否能够从押金中扣除水电费,依据常规惯例往往取决于租赁合同中的专项条款约定。若合同中已经明确列明,租赁期限终结后若尚未支付的水电费用可由押金进行抵扣,那么作为房东便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来执行操作。然而,如果合同中并无此项明确表述,房东将不得擅自决定从押金中扣除任何水电费用。通常来说,押金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确保租户能够严格遵守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例如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租赁期间内保持良好状态等等。因此,在缺乏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随意扣除水电费用很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我们建议在租期结束时,双方应共同对水电费用进行详细结算,若存在任何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调解或者法律诉讼等方式予以妥善解决。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方终止租赁时,若已缴付押金且合同中有约定,则只能选择一种违约惩戒措施,不能既收取押金不予返还又强制承租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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