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河南
二胎产假158天,根据我国《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
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
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
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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