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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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省,产妇选择剖腹产手术,按照国家规定,可享受共计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可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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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期限计算方法如下:若劳动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且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内,享三个月医疗期;若本单位工作年限超过五年,享六个月医疗期。若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且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同样享六个月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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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流产享有15天的休假期内,雇主并未为承担生育保险费用,则按照劳工合同中约定的规定标准支付产假工资。而对于已经负责支付生育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来说,他们无需另行支付产假工资,因为生育保险基金会按照用人单位的上一年度员工月均工资水平来发放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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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雇员在孕期及分娩期间的薪资待遇处理方法如下:若该雇主已依照法规为其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则雇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享受产假补贴,此项补贴的计算方式是依照雇主于上一会计年度向其职工支付的月均工资作为基准。如若雇主未能按规定购买生育保险,那么雇主需自行承担责任,按照雇员在产假前的正常工资水平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