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算六个月的总额。
2.
死亡赔偿金:
按当地上年度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算二十年。
60岁以上,每长一岁少算一年;
75岁以上算五年。
3.被
扶养人生活费:
依扶养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按当地上年度城镇或农村人均消费支出算。
未成年人算到18岁;
无劳动能力无收入的算20年,60、75岁以上计算年限会减少。
4.
精神损害抚慰金:
由法院根据
侵权人过错等因素确定。
此外,亲属办丧事的
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也可能获赔。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与小胡的车辆发生严重碰撞,小胡不幸死亡。小朱认为
赔偿应仅支付死亡赔偿金,且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即可。而小胡
家属要求除死亡赔偿金外,还需支付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等。双方就赔偿项目及标准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车祸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所以小朱仅支付死亡赔偿金的想法不符合法律要求。
2、死亡
赔偿金计算需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还会根据死者年龄有所调整。同时,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等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酌定。因此,小朱应按法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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