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不用付赡养费的情况如下:(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

在特殊情况下,晚辈可免于支付主动抚养费用:无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未婚或离婚成年人;婚姻中经济拮据、仅够维生的子女;因父母严重违法行为(如虐待、遗弃或犯罪)导致权益受损的子女,他们无需履行抚养义务。即使自愿承担,法律并不干涉。

当未成年人的实际需求超出现有的抚养费标准,无论是因生活成本上升、疾病治疗费用增加还是教育开支增大,只要存在上述任一情况,法院会全力支持其父母中经济能力较强一方提高抚养费。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有力保障。

在婚姻期间,若父母单方面未履行抚养职责,另一方即使不主动离婚,仍有权依法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保障未成年或无法自立子女的权益。我国法律保护此类子女对父母抚养义务的追索权利。

抚养费支付可能减少,需符合法律规定和特定情境:抚养人经济困难(如疾病、失业),入狱无法支付,有继父母愿意分担,或一方暂时停止支付后恢复能力。但不论如何,子女仍有权追讨原定或增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