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车祸面部受伤鉴定:
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根据瘢痕、色素沉着、眼鼻唇损伤判断
伤残等级。
像面部条状瘢痕累计超10.0cm,或块状瘢痕单块超3.0cm²等情况可能构成
伤残。
2.
赔偿项目:
包含
医疗费、
误工费等常规费用。
构成伤残的,还有
残疾赔偿金等。
医疗费按票据算,误工费看误工时间和收入,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和当地收入标准计算。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发生车祸,小朱面部受伤。小胡认为小朱面部虽有损伤但不构成伤残,不应获得残疾相关赔偿;小朱则坚持自己面部瘢痕情况已达到
伤残标准,要求小胡承担包括残疾赔偿金在内的各项赔偿。小朱面部有多处条状瘢痕,经初步测量累计长度接近标准数值。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判断小朱是否构成伤残需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从瘢痕、色素沉着等损伤情况判断。若小朱面部条状瘢痕累计长度达10.0cm以上,或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达3.0cm²以上等符合相关情形,则可认定构成伤残。
2、若小朱构成伤残,赔偿项目除医疗费、误工费等常规项目外,还有残疾赔偿金等。医疗费按实际票据计算,误工费依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