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65岁老人在工地受伤,因达
退休年龄,一般按
劳务关系处理。
2.受伤后要及时就医,保留诊断证明、
病历等医疗资料,这是索赔关键。
3.和工地负责人协商
赔偿,可要求其承担
医疗费等合理费用,残疾的还需赔偿
残疾赔偿金。
4.协商不成,收集
劳务合同、
工资记录等
证据,
向法院起诉雇主担责。
若因第三人受伤,可要求第三人或雇主赔偿,雇主赔偿后可追偿。
案情回顾:65岁的小朱在工地干活时受伤。小朱认为工地应按
劳动关系对其进行工伤赔偿。但工地负责人称小朱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与工地不构成劳动关系,只能按劳务关系处理。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
协商一致,小朱不知如何维权。
案情分析:1、由于小朱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按照法律规定,其与工地通常不构成劳动关系,一般按劳务关系处理。小朱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相关医疗资料,作为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
2、小朱可与工地负责人沟通赔偿事宜,要求工地承担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等合理费用。若协商不成,小朱可收集能证明劳务关系和受伤事实的证据,如劳务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工地雇主承担
赔偿责任。若因第三人原因受伤,小朱既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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