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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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你签订了一年租房合同,但中途有不得不退租的理由,以下建议或许能帮到你:首先,细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解约和违约的部分。其次,及时与房东沟通,说明情况,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协商时,注意遵守合同规定的事前通知日期,并准备承担可能的违约责任。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寻求法律援助。总之,积极与房东沟通,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以减少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关于中介费退还问题,应依据双方签订的中介合同规定处理。如对方违约,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中介费是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所收取的合理费用,通常第三方代收并一次性缴纳。中介合同是中介人为委托方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提供媒介服务,委托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

若签订一年租房合约后需提前退房,应首先查看合约中相关条款。若无明确规定,可与房东协商解除合约并支付违约金。协商无果时,可咨询法律专家或当地房屋租赁管理机构。请确保按法律规定行事,维护双方权益。

租房中途解约构成违约,租赁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需按契约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