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
1.约定解除:
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条件达成时,一方或双方能行使解除权。
2.法定解除:
有多种情况,如因
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
债务;
经催告仍不履行主要债务;
对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
若卖方隐瞒
房屋抵押等事实,买方也能
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可要求
恢复原状、补救并索赔。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若小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第二
期房款,小朱有权解除合同。付款期限到后,小李未支付,小朱催告,小李在合理期限仍未支付。同时,小朱后来发现小李在签约前已将该房屋抵押给小胡,但签约时故意隐瞒此情况。小朱遂要求解除合同,小李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约定解除来看,合同中明确约定小李未按时支付第二期房款小朱可行使解除权,小李未依约支付且经催告仍未履行,小朱依约有权解除合同。
2、从法定解除来看,小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
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法定解除中出卖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小朱也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小朱还可根据情况要求小李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
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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