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车间人员
工伤请假应算
工资。
职工因工受伤或患
职业病需停工治疗,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
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案情回顾:小何是某车间工人,工作时不幸受伤。他向单位请假治疗工伤,要求单位在请假期间支付工资。单位却认为小何请假期间未工作,不应支付工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何坚持自己应在工伤请假期间获得工资,单位则拒绝支付。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小何因工伤请假,符合停工留薪的条件,单位应支付其工资。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小何评定伤残等级前,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原待遇,评定伤残等级后,再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所以,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