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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纠纷怎么样处理

时间:2025.07.0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38人
律师解析:
1.遵循约定优先。
要是购房合同里对面积误差处理有明确约定,那就按照合同规定来执行。
2.若无约定按法律。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按合同价据实结算,购房者不能因误差解除合同
误差比绝对值超3%,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拿回房款与利息。
若继续履约,实际面积大,3%内部分购房者补差价,超3%部分卖方承担;
实际面积小,3%内部分卖方退款付息,超3%部分双倍返还。

案情回顾:

小朱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未约定面积误差处理方式。交房时发现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小朱与开发商就退款事宜产生争议,开发商认为应按合同价格简单退款,小朱则要求按法律规定处理。

案情分析:

1、由于购房合同未对面积误差处理作出约定,应按照法定方式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小朱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小朱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应由开发商返还小朱,超出3%部分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小朱。
2、开发商提出的按合同价格简单退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小朱要求按法律规定处理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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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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