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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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选择全额付款购买房产时,是否能够退还全款,取决于以下几种特定情况:1.首先,假如您决定放弃购买这套全额付款的房产,主要原因在于其主体结构存在不可接受的质量缺陷导致无法按期交付;或者是在交付之后,经过严谨的检验发现该房产的主体结构质量仍未达到标准;亦或是在完成交付之后,出现了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居住的质量问题;此外,还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就是,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后,后者将房产转售予第三方或者擅自将之抵押给了第三方。在这些情形下,作为买方的您,依法享有请求退房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要您能够成功证明销售方存在合同法所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便可据此要求退回全部款项,并且在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2.然而,如果您仅仅是在做出购买决策后感到后悔并决定放弃购买,那么一般而言,要想顺利地退还全额购款将会非常困难。这里的原因是,您已经支付了所有的购房款,这就意味着实质性的购房合同早已得到充分履行。即便您并未签署过正式的购房合同,但是实际情况中,您和销售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事实上已经生效。因此,如果您试图无缘无故地请求退还购房款,无疑构成了违约行为,届时您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卖方如在催促后仍未在合理3个月期限内交付出售物,买方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但前提是,除非双方先前合同已明确其他处理方式,否则法院通常会支持买方的解除请求。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或撤销购房合同,并请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其利息,以及合理赔偿损失。如购房合同无法备案,可能暗示物业已售罄,购房者应及时向管理部门了解未备案原因,以维护自身权益。

全额购房后,若开发商私自将房产抵押给第三方,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并主张损失赔偿。此外,购房者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或撤销购房合同,并请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其利息,以及合理赔偿损失。如购房合同无法备案,可能暗示物业已售罄,购房者应及时向管理部门了解未备案原因,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