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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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对于购置房产的广大消费者来说,他们有责任在双方达成的协议中所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后的三年之内,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因逾期交付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请求权。如果在此期间内,消费者选择对房地产开发商发起诉讼,那么新的诉讼时效将会自其正式提出该项权益主张之日起重新启动,并按照新的时限进行计算,即为期两年。

若开发商违约赔偿不足,业主可先友好协商,如不成,再向法院起诉争取更多补偿。开发商的销售承诺具法律效力,即使未写入合同,也应履行。若未履行,业主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规定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无最长期限限制,但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后,超过约定交付日期应计算违约责任。如果上述情况持续达到或逾越三个月之久,则购买方基于自身权益有权依法解除相关合同。

购房因开发商过错可申请退房,无需支付违约金,开发商需担责。涉及七种情况:逾期未交付、合同无效、擅自改设计、面积误差超3%、房屋质量差或产权不清。如购房者主动退房,需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无明确约定则协商解决。

建筑企业应对建设单位延迟支付工程款的策略:优先进行有效交涉和催讨;收集、保存相关证据;运用支付令或法律诉讼(包括仲裁)维护权益。如合法权益受损,需提交详细诉讼请求并配合法院程序;案件审结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