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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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的医药费用赔偿,通常先由交强险公司按限额赔付受害方。要是不够,商业三者险公司得按照合同补充赔偿。要是保险还不够或没有保险,肇事者就得按责任比例自己掏钱。要是车辆所有者有明显过错,也可能得承担赔偿责任。

在车辆事故中,货物损失的责任归属问题需通过交通事故认定书来明确。该认定书由交通警察根据现场情况出具,详细划分各方责任。肇事方需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赔偿。对于货物损失,它被视为直接财产损失,肇事方同样需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这样,不仅能确保损失得到合理补偿,还能维护交通秩序与安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从事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等经营活动的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无法继续经营的合理停运损失,应由侵权方负责赔偿。例如,如果出租车在交通事故中受损,无法正常运营,侵权方需承担停运期间的损失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基于上述法规,我们可推断:财产保全担保费用一般不由被告承担。因为保全由申诉人提出并担保,费用不应由被告承担。若担保无误,应退还费用;若因错误造成损失,应赔偿被申请人家属。

基于上述法规,我们可推断:财产保全担保费用一般不由被告承担。因为保全由申诉人提出并担保,费用不应由被告承担。若担保无误,应退还费用;若因错误造成损失,应赔偿被申请人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