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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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法律责任追究办法探讨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产,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首先,须依照所签订的合同条款继续执行合同义务,同时向买方支付因延期交付而产生的违约金;其次,若买方在催促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收到交房通知,则有权解除该合同,开发商需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并对由此给买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房地产开发商若未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按其执行;如无明确约定,可根据实际购房款总额参照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经催告后仍未办理的,买受人有权解约并要求退款。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可依据以下各项规定进行认定及追责:首先,开发商必须对未按约履行的合同义务负有违约责任并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其次,对于延期交房给购房者带来的实际损失,开发商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赔偿;最后,若因开发商自身因素导致无法按时交房,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开发商仍需为此次违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购房者在遇到逾期交付房产的违约情况时,首先可通过投诉、协商促使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如协商无果,可凭借证据诉诸法律,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若开发企业拒绝履行,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需退还房款并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

1、继续履行交房的义务。2、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开发商应当承担迟延交房的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