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地域
管辖通常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
社保行政部门负责
工伤认定。
例如企业注册地在某地,职工
工伤认定就归该地社保部门管。
2.特殊情况
若单位没在注册地参保,而是在生产经营地参保,就由生产经营地社保部门认定工伤。
单位没按规定
申请工伤认定,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或确诊
职业病1年内,向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直接申请。
案情回顾:小朱是乙地一家企业的员工,该企业在甲地注册,却未在注册地参加
工伤保险,而是在乙地(生产经营地)参加了工伤保险。
小朱在乙地工作时受伤,企业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小朱在受伤后想申请工伤认定,他认为应在乙地进行认定,而企业却认为应由甲地的社保行政部门处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工伤认定机构的地域管辖原则,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但本案中企业未在注册地甲地参加工伤保险,而是在生产经营地乙地参加,所以应适用特殊情况的规定,由生产经营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即乙地的社保行政部门。
2、企业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结合前面的管辖规则,小朱应向乙地的社保行政部门申请。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