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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易定金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时间:2025.05.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40人
律师解析:
1.购房定金合同法律效力,它属于实践合同,实际交付定金合同成立
2.按《民法典》,债务人履行债务定金可抵价款或收回。
若交付方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
3.购房中,定金合同保障交易。
购房者违约,开发商不退定金开发商违约,要双倍返还。
签合同前,需仔细审查条款,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某开发商签订购房定金合同,约定小朱支付定金以预定一套房屋。
小朱依约支付定金后,开发商却将该房屋卖给他人。
小朱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开发商则认为小朱未明确签订购房合同时间,自己有权处置房屋,拒绝双倍返还。

案情分析: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小朱支付定金时合同即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本案中开发商将已收定金房屋另售他人,属不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
2、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小朱定金,其以小朱未明确签合同时间为由拒绝返还的主张不成立。
同时提醒,签订定金合同前需仔细审查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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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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