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务派遣工伤处理中,一般由
劳务派遣单位担责,若用工单位有过错,也要负责。
2.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要缴纳
工伤保险费。
职工
工伤后,派遣单位要申请认定并支付待遇;若未缴费,则承担全部费用。
3.用工单位致
劳动者受损,与派遣单位连带
赔偿。
派遣单位担责后,可按约定向有过错的用工单位追偿。
劳动者可向派遣单位要待遇,也能找有过错的用工单位赔偿。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的员工。
工作期间小许遭遇工伤,但劳务派遣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小许认为,用工单位在工作安排上存在过错才导致自己受伤,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而派遣单位则觉得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应由用工单位分担。
双方就赔偿责任的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有履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等义务。
本案中派遣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应支付小许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2、若经认定用工单位对小许的工伤存在过错,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派遣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依据双方约定向用工单位追偿。
小许既可以向派遣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也能要求有过错的用工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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