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老板垫付的
医疗费一般要在
赔偿中扣除。
赔偿旨在弥补
受害人损失,若老板已垫付,受害人这部分损失已补。
若最终赔偿不扣除,受害人会重复获赔,违背损害填补原则。
2.如
工伤情况,老板先垫付治疗费用,后续
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支付赔偿款时,应扣除垫付的医疗费。
3.若赔偿含
精神损害赔偿等与医疗费无关项目,扣除垫付医疗费不影响该部分赔偿。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受伤。
老板小胡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先行垫付了小许的全部
医疗费用。
之后,工伤保险基金对小许进行赔偿,小许认为老板垫付的费用不应从赔偿款中扣除,而老板小胡则坚持要扣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法律层面来看,赔偿的目的是弥补受害人因
侵权或工伤等遭受的损失。
小胡老板已垫付医疗费,这部分损失小许已得到填补,若不扣除,小许会获得重复赔偿,不符合损害填补原则。
2、由于此次赔偿是工伤保险基金的正常赔付,不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等与医疗费无直接关联项目,所以老板垫付的医疗费应在后续赔偿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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