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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房租收到法院传票咋办

时间:2025.05.2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021人
律师解析:
1.收到法院传票,表明房东起诉追讨房租,需重视传票内容,明确开庭时间和地点。
2.利用答辩期准备答辩状,若房屋有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等合理理由,可作为不付房租依据,并提供证据
3.务必按时出庭,不出庭法院可能缺席判决,出庭时清晰陈述事实观点,与法官和对方交流。
4.若拖欠房租,可在法庭主持下和房东协商,如分期支付。
有法律疑问,可委托律师争取最大利益。

案情回顾:

小朱租赁了小静的房屋。一段时间后,小静以小朱拖欠房租为由向法院起诉追讨。小朱收到法院传票,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小朱是否应支付房租,小朱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居住所以未支付房租,而小静则坚称房屋无问题,小朱应足额支付。

案情分析:

1、小朱收到传票后应重视,仔细阅读传票内容,明确开庭时间和地点等关键信息。
2、小朱拥有答辩期,需在该期间准备答辩状,阐述不支付房租是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应证据。
3、小朱必须按时出庭,否则法院可能缺席判决,对其不利。出庭时要清晰陈述事实和观点,与法官及小静沟通。
4、若小朱确实拖欠房租,可在法庭主持下与小静协商解决方案,如分期支付。
5、若小朱对法律程序或自身权益有疑问,可委托律师代理,律师能从专业角度为其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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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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