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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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提前15天收房的行为,是否合法出租人在未得到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提前收取房屋。这是由于我们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已经明确规定了收回房屋的具体时间以及到期日期。因此,双方都应该严格按照所签署的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若在此期间出租人尚未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到期时间,那么他们将被视为违反合同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法院对房地产进行强制拍卖过程中,被执行方应接到相应通知。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相关执行通知去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那么人民法院便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各项资产情况。依据不同情况,人民法院有权实施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措施来处理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各类财产时,其数额均不可超过被执行人应付履行之义务的范畴。

若租赁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需依照执行,如未加以注明,可提前一个月知会房东。当房主希望涨房租时,租户与房东可共同商议达成,然而若是发生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租户便无权干预此事宜。若因房租调整而对租赁合同期限造成影响,则房东应支付相应违约金。

通知的时间具体可以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间,当事人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再出租或不再承租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付对方相应的违约金。

在房屋出租中,房东若欲提前解除租赁关系,通常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租户。当然,依据双方事先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操作亦是一种可行的方式。然而,若租户对提前解约表示不满,房东需支付租户一个月额外租金作为补偿,或按照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确保在操作中遵循合同规定,以维护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