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判断能否向
社保局申请先行支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
1.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
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
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又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下,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2.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职工
工伤,而第三人不支付
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是谁,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
3.在
职业病诊断、鉴定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诊断、鉴定机构会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
要是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时间仍不提供,职业病患者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先行支付诊断、鉴定等所需的费用。
总之,要向社保局申请先行支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来申请。
案情回顾:小何在工作时不幸遭遇工伤事故,但他所在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小何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小何想
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可用人单位却称小何不
符合条件,不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且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职工或其近亲属可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小何的情况完全符合此法定情形。
2、小何有权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其申请合理合法,用人单位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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