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鉴定主要包含两个关键环节:
1.
工伤认定:
需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一般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去申请。
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过相关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申请,
工伤职工本人、其
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可以直接去申请。
2.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在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该委员会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最后,依据专家组给出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时受伤,单位认为伤势不严重,未在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许觉得自己的伤影响到劳动能力,在受伤半年后,他想自行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单位却称小许不应自行申请,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本案中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小许在1年内可直接申请,所以小许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合法。
2、劳动能力鉴定需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小许认为自己伤影响劳动能力,其有权利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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