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员工在
停工留薪期主动上班是否算
加班,要分情况判断:
1.明确停工留薪期:
它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
工伤医疗的时间段。
在此期间员工本应安心养伤。
2.单位安排工作情况:
要是单位在停工留薪期给员工安排了工作,且工作量超出正常工作任务,那超出的部分一般能认定为加班。
因为正常工作任务是员工在非特殊时期的常规工作量,超出部分属于额外劳动。
3.员工自行到岗情况:
若单位没安排,员工自行到岗工作,且工作内容属于正常工作范围,通常难以认定为加班。
这是因为员工主动放弃了停工休息的权利,其到岗工作可看作是自愿行为。
不过,若有
证据表明单位默认或鼓励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工作,并且工作时间超过了正常工作时长,就可能被认定为加班。
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向单位主张
加班费。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名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受伤进入停工留薪期。期间,小许主动回到公司上班。小许认为自己在停工留薪期工作应算加班,公司需支付加班费。而公司则认为,小许是主动到岗,且工作内容在正常范围内,不应认定为加班。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员工在停工留薪期主动上班是否算加班,需先看单位有无安排工作。若单位安排了超出正常工作任务的工作,超出部分一般可认定为加班。本案中需明确公司有无额外安排工作。
2、若单位未安排,员工自行到岗且工作内容在正常范围内,通常难以认定为加班。但若有证据证明单位默认或鼓励员工工作,且工作时间超出正常时长,可能被认定为加班,员工有权主张加班费。需看小许有无相关证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