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依法缴纳
工伤保险费,
员工工伤后,治疗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向当地
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由单位支付,员工向单位主张。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工伤时,由单位按标准支付费用,员工直接向单位索赔。
若单位不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社保经办机构再向单位追偿。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工作时不慎受伤。该公司已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小朱治疗结束后,向当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治疗
工伤的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赔偿,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但用人单位认为小朱停工留薪期过长,拒绝支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生工伤后,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等赔偿项目由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可向用人单位主张。所以小朱申请医疗费用等赔偿及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是合法的。
2、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应由其承担的赔偿费用,员工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小朱可通过此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