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单位
申请工伤认定,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进行。
特殊情况经
社保行政部门同意能适当延长。
若单位未按时申请,期间符合规定的
工伤待遇等费用由单位承担。
2.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在单位不申请时,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
错过1年期限,无特殊情况可能无法认定
工伤,无法享受报销待遇。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单位职工,在工作时意外受伤。单位认为此次受伤并非工作直接导致,不打算为小许申请
工伤认定。小许受伤后行动不便,未及时关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30日单位申请期限过去,单位未申请。小许也未在1年内自行申请,待其想起来时已超过1年。小许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费用,单位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遇特殊情况经社保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此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若小许被认定为工伤,在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应由单位负担。
2、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单位不申请时,于1年内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许错过1年申请期限且无特殊情况,可能无法认定工伤,也就无法享受
工伤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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