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因
工伤或
职业病需停工治疗,在
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月发放原
工资福利。
2.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的,经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最多再延12个月。
3.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4.若单位拒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通过劳动
仲裁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工作时受伤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小朱工资。小朱停工留薪期即将满12个月,伤情仍未痊愈,不知后续工资该如何发放,且公司态度强硬,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小朱所在公司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小朱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若小朱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小朱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小朱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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