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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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关系,下班途中车祸,雇主通常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因下班后的个人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且员工已结束为雇主服务,故一般不被视为工伤。具体需参考劳动合同和相关协议,若无明确条款,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若车祸由他人引起,员工有权向责任人索赔;若责任人无力或难寻,损失需员工自行承担。

上班路上发生意外老板是否需要负责任就要看事故的划分责任,还要看是否在工伤的范围之类,这样老板才会承担该有的责任;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均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