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若不参加应参加的
工伤保险,会面临诸多不利后果:
1.费用自行承担:
职工发生
工伤事故时,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治疗
工伤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
医疗费用,以及根据
工伤伤残等级确定的
伤残津贴等,都得由用人单位自己负担。
2.职工权益保障存风险:
没有工伤保险基金兜底,职工可能遭遇赔付不及时的情况,影响后续治疗;
也可能出现赔付金额不足,难以弥补职工的实际损失。
3.面临行政惩处:
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参加工伤保险,补缴应缴纳的费用。
从欠缴之日起,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
滞纳金。
若
情节严重,会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用人单位及时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很有必要,既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能让自身避免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胡在小丽经营的公司工作,公司未为小胡参加工伤保险。一次工作中,小胡不幸发生工伤事故,需要治疗并可能造成
伤残。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治疗费用,小胡面临赔付不及时且可能赔付金额不足的困境。随后,劳动行政部门发现该公司未参保情况,责令其限期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费用。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因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需由公司自行承担。这保障了工伤职工小胡应有的权益。
2、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参保并补缴费用是合法的,同时公司自欠缴之日起需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若情节严重,还会面临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以此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保。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