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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必须死亡吗

时间:2025.04.25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858人
律师解析:
工伤认定标准并非只有职工死亡这一种情况。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多种情形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比如工厂工人在操作机器时受伤。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而受事故伤害。
像办公室职员上班前整理办公用品时不慎受伤。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意外伤害
例如商场保安制止小偷时被打伤。
4.患职业病
如长期在粉尘环境工作患上尘肺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比如出差途中遭遇车祸受伤。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况,像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所以,工伤认定标准是多样的,并非局限于死亡。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公司的员工。有一次,他在工作时间前后,于公司仓库整理货物,这属于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期间,小朱不小心被掉落的货物砸伤。公司却认为这不属于工伤,理由是小朱受伤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工作时间,不应认定为工伤。小朱则坚持认为自己应被认定为工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小朱在仓库整理货物是收尾性工作,符合该条规定。
2、公司以非严格工作时间为由不认定工伤,不符合法律规定。小朱受伤情形应被认定为工伤,其诉求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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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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