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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出去还能要回来吗

时间:2025.04.2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40人
律师解析:
房子卖出去后能否要回来,得看具体情况,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1.可撤销合同情况:
若合同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房子有要回的可能。
比如一方通过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从而要回房子。
另外,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也可请求撤销。
2.合同无效情况:
若卖方在卖房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处分权,导致合同无效,那么房子也可能要回。
3.合同合法有效情况:
如果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并且已经完成产权过户等手续,一般来说卖方不能随意要回房子。
不过,要是买方构成违约,卖方虽不能直接要回房子,但可以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
总之,判断房子能否要回,要综合考虑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等多方面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房子卖给了小李,并完成了产权过户。不久后,小朱称签订合同时小李存在欺诈行为,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要求收回房子。而小李则坚称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欺诈,小朱无权收回。双方为此产生激烈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李确以欺诈手段使小朱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小朱作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从而要回房子。
2、若不存在欺诈等法定可撤销情形,且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并已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一般情况下小朱不能随意要回房子。若小李构成违约,小朱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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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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