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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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还不愿意给违约金,你得先跟他们好好商量,告诉他们这是他们的不对,得把违约金给你。要是商量不行,你就可以去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投诉,让政府来帮忙。当然啦,你也可以去法院告他们,记得要带上购房合同的副本,还有能证明他们违约的证据。开发商没交房就是违约,得承担法律责任的。

租赁合同未履行完毕退房是否需支付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租期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的这一举动,被视为是一种违反租赁条款的违约行为,需要向出租者缴纳相应数额的违约金。我们注意到,法律明确提到了当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妥善履行相对方所订合同之义务时,应当承担的后续履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及对因此导致的任何损失进行赔偿等方面的违约责任。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且未给予相应的违约赔偿金给购房者,按照购房协议的具体规定,购房者可享有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者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权利,以便追索开发商所欠的违约金。在通过司法程序获得胜诉后,如房地产开发商仍然拒绝履行义务,则购房者有权申请由人民法院赋予的强制执行权力,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关于租户提前解约后,因违约金尚未达成共识,房屋是否可重新出租的问题在已有租房合同且尚未到期的前提下,若决定提前终止租赁关系并退出租赁房屋,那么出租人亦有义务无条件退还相应的房屋租金给承租人。这是因为房屋租金通常被定义为租赁期内占有、使用和控制房屋所需负担的经济补偿,而当租赁合同中止时,自然无需为已经撤销的使用权继续承担相应的报酬。

关于购房预付款的退还及违约金比例问题若购房者已然缴纳订金却决定终止购置房产的交易行动,则该转让方有权不退还所支付之订金。然而,倘若转让方已收取订金而未能提供适格房屋出售后,将需按照订金额的双倍进行赔偿。然而,如因无法通过当事人双方责任解决之情形所致,导致商品房购买协议终未达成,则购房者有权申请退回其所缴纳的订金。